登录  | 立即注册

游客您好!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1607|回复: 27

[中国历史] “烽火戏诸侯”,“平王东迁”整件事扑朔迷离

[复制链接] TA的其它主题
发表于 2021-3-27 09:20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
文献记载中的平王东迁事件始末

1.《史记·周本纪》云:
     褒姒不好笑,幽王欲其笑万方,故不笑。幽王为烽燧大鼓,有寇至则举烽火。诸侯悉至,至而无寇,褒姒乃大笑。幽王说之,为数举烽火。其后不信,诸侯益亦不至。幽王以虢石父为卿,用事,国人皆怨。石父为人佞巧,善谀好利,王用之。又废申后,去太子也。申侯怒,与缯、西夷犬戎攻幽王。幽王举烽火征兵,兵莫至。逐杀幽王骊山下,虏褒姒,尽取周赂而去。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,是为平王,以奉周祀。平王立,东迁于雒邑,辟戎寇。

举烽传警乃汉代备匈奴之事,非周代所能有。《周本纪》所谓幽王为博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,以至江山易主云云,显系小说家言,皆不足凭信。

59

主题

1098

回帖

4110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4110
发表于 2021-3-27 09:2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2.《秦本纪》对这段史事有所补充:

   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,杀幽王骊山下。而秦襄公将兵救周,战甚力,有功。周避犬戎难,东徙雒邑,襄公以兵送周平王。平王封襄公为诸侯,赐之岐以西之地。

这里所补充的最重要的是秦襄公将兵救周、护送平王东徙和受封为诸侯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27 09:26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3.据《竹书纪年》记载:

“幽王五年(前777年)。王世子宜臼出奔申。…… 九年(前773年)。申侯聘西戎及鄫。十年(前772年)春。王及诸侯盟于太室,秋九月,王师伐申。”
“围平王于西申,申人弗畀,鄫人乃降西戎,以攻幽王,幽王及伯盘乃灭,周乃亡。”
“邦君、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,是携惠王。”
“(携王)立廿又一年,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。周亡(无)王九年,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,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,立之于京师”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27 09:27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4.清华简《系年》之第二章云:

 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,生平王,王或(又)取褒人之女,是褒姒,生伯盘(即伯服)。褒姒嬖于王,王与伯盘逐平王,平王走西申。幽王起师,回(围)平王于西申,申人弗畀,鄫人乃降西戎,以攻幽王,幽王及伯盘乃灭,周乃亡。邦君、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,是携惠王。立廿又一年,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。周亡(无)王九年,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,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,立之于京师。三年,乃东徙,止于成周,晋人焉始启于京师,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27 09:30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有以下疑问:
1.申国(也有说法是此申为西申,在陕西郿县),曾国都在今河南南阳盆地,和关中隔着武关,如何和西犬戎联合的

2.王世子宜臼奔申国,申国,曾国,犬戎对战周幽王。周幽王,郑桓公被杀死,事后申国,曾国不见受到各大诸侯惩处,有弑父弑君嫌疑宜臼还被各大诸侯支持立为天子,匪夷所思

3.秦襄公救周有功,救的是谁?是幽王么,理论上秦与犬戎是世仇,秦襄公必然是与犬戎、申国等为敌,可事后明明是平王一系获得成功,作为敌人的秦人怎么还被称为有功而列为诸侯。父亲间接被平王势力杀死的郑武公怎么也没有任何意见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27 09:32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@拜月灵犀  
@晋国吧吧务组  
@美人离兮音尘阙  
你们怎么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1-3-27 09:3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这么多说法,到底哪种更具可信度?历史上的烽火戏猪猴是否确有其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1-3-27 09:37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1、国与国之间联合非要紧挨着才能结盟吗?君不知远交近攻乎?(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张仪)
2、幽王废长立幼,昏庸无道,天下共逐之有何不可?
3、“襄公以兵送周平王。平王封襄公为诸侯,赐之岐以西之地。”看出秦襄公救的是平王,至于秦与犬戎的仇恨在共同的利益面前算不了什么,没有永恒的敌人,只有永恒的利益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1-3-27 09:3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嗯,有这么一种说法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1-3-27 09:41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
除了戏诸侯之外,史记其他记载还是可信的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极速版|触屏版|小黑屋|申请友链|极客论坛 - 计算机软硬件与网络

GMT+8, 2026-10-10 20:15 , Processed in 0.072429 second(s), 26 queries 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